本校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(以下簡稱原資中心)設立於民國105年12月,為專責原住民學生相關事務的單一窗口,輔導原住民學生善用學習資源,並提供生活、課業、職涯發展等相關諮詢與協助。此外,原資中心亦透過各項文化講座、傳統技藝工作坊與原民週等活動,提供本校非原住民族師生對原住民族文化與議題深入了解的機會,期使原資中心成為文化交流的平台。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:生活輔導獎助資訊職涯相關本校原住民學生基本資料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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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提醒】若未1月5日起的30日內補正 部分原住民族人將喪失身分

部分族人須於115年1月5日起的30日內完成登記,才能繼續維持原住民身分。
 
⚠️依《原住民身分法》110年1月27日修正前第4條第3項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者,須於115年1月5日前至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,以維持原住民身分,但原民會強調依照《戶籍法》第48條規定,「1月5日起的30日內仍可申請補辦」,逾期仍未辦理,戶政事務所會書面通知個別族人在一定期限內辦理。
 
依據資料推估,目前受影響的族人約1000人,戶政事務所也會在正式廢止原住民身分前,以書面通知當事人。
原住民身分如遭廢止,依法仍可再取得,但相關權益仍可能受到影響,建議族人儘早完成登記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 
🔍 哪些族人需要特別注意
 
具體來說,就是指「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,父母離婚或有一方死亡,未成年而由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單獨監護」的人。
舉例來說,你的媽媽是原住民,爸爸不是原住民,你目前「跟著爸爸姓」,但你小時候是由原住民媽媽單獨監護,就在仍然從父姓的狀況下,自小就取得了原住民身分。
依據原住民身分法現在規定,如果你沒有「取用或並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」也沒有「從原住民父母的姓」,你的原住民身分將可能在「115年1月5日」後,被戶政事務所廢止。
 
🔍 如何登記
 
👉前往鄰近的戶政事務所
✅ 取用(單列)原住民族傳統名字
✅ 並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
✅ 改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
 
📌 提醒事項
🔸本人若喪失原住民身分,其已取得身分的子女也會一併受到影響。
🔸若族人選擇「取用或並列傳統名字」,其子女也需同步辦理,才能繼續維持原住民身分。
📞如有疑問,歡迎洽詢:各地區戶政事務所或原民會業務單位(02)8995-3456 轉分機3071、3690
【懶人包】原民會簡報說明:https://reurl.cc/3byEo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