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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辦理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
一、為促進青年自我實踐並發揮創意、成長學習及多元發展等目標,設立於臺北市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(分校或分部設立於臺北市亦可),或經該學校核准成立之學生社團及學生自治組織,於參與或辦理青年培訓研習、公共展演、公開競技、志願服務、體驗學習、議題倡導或有助於青年發展之團體活動,得申請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,相關說明如下:
(一)補助期程&申請期限
1、上半年度活動:自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,且至遲應於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,惟在1月舉辦之活動至遲應於活動開始前5日提出申請。
2、下半年度活動: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,且至遲應於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。
(二)補助額度: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(下同)2萬元,惟受補助者為設立於臺北市之大專院校、高中職、學生社團及學生自治組織,且補助活動具公益性質、3校以上之跨校性或全國性活動,最高補助10萬元。
(三)詳細資訊及申請方式可至該局網站(https://youth.gov.taipei/)「各項服務」-「補助貸款」-「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」查詢運用。
二、檢附補助要點、公告、補助經費編列基準、申請書表、電子海報各1份供參。

